尊敬的各位市民朋友们:
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卫办医政医管〔2021〕2号)、《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卫办医政〔2016〕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全省三级医院(除儿童医院和儿科外)应全面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注抗菌药物。儿童医院、各医院儿科及其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逐步减少直至停止门诊静脉输注抗菌药物。
为加强合理用药,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我院将于2024年6月10日起停止门诊患者(儿科除外)静脉输注抗菌药物(含代输液)。
请广大市民朋友们配合与支持。医院也将不断努力为全市人民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
温岭市妇幼保健院
2024年6月4日